关于于峰等任免的决定
作者:
际华
发布时间:
2013-02-06
关于于峰等任免的决定
经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:于峰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(部长助理级),王兴智不再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。
2013.2.6
关于于峰等任免的决定
经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:于峰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(部长助理级),王兴智不再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。
2013.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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